1月3日讯,据有关媒体报道,2021年1月起离婚冷静期将正式实施。近日,民政部下发了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点,离婚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其中,关于冷静期的部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通知还明确,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第二点,依据《民典法》1077条的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通知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来源:民政部网站、土流网
>>上一篇:上海有什么好玩的 这些地方你一定要去
>>下一篇:韩国首次出现全年人口负增长 未来全球可能都要面临
-
113 2015-02-12 23: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