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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导盲犬住酒店遭拒,珠海长隆重要回应!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21-09-28 21:02:28   作者:淇
9月28日凌晨,珠海长隆度假区官微就“盲人带导盲犬入住企鹅酒店遭拒”一事发布致歉声明。
 
9月26日,广东珠海,据媒体报道,一名患有眼疾的男子入住到一家酒店,而对方不允许导盲犬进入酒店,并且限制其活动范围,男子听后想要退款,结果又一次遭到酒店的拒绝,只好报警处理。
 
盲人入住酒店被要求将导盲犬带离
 
事发当天,男子因为患有眼疾,所以需要带着导盲犬到酒店办理入住,可是刚到房间,就接到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提出按照酒店的规定,是不允许导盲犬进入酒店,男子可以将狗狗带到外面寄养。要知道,导盲犬和一般的宠物狗不一样,它就是主人的眼睛,一刻都离不开。
 
男子听后有些不满,再三强调自己带进来的不是宠物,而是导盲犬,“我是盲人,你要把我的眼睛挖出来,扔到外面去吗?”说到这里时,男子的声音有些哽咽。
 
活动范围被限制
 
对方继续说道,既然现在男子已经入住了,他们也不会要求带离导盲犬,但是男子是不可以带导盲犬进入园区的,以及次日早上用餐的餐厅,“我也查过了,珠海市是没有与导盲犬相关的规定”。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男子便想着把房间退掉,并要求工作人员退款,谁料竟然遭到拒绝。男子一怒之下报警处理。警方了解情况后,立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男子成功维权
 
酒店的工作人员一直对警方强调,在珠海市并没有相应的规定。民警回怼到:“国家有相关的政策,难道珠海不是中国?”最终在警方的协调下,酒店予以退款处理。
 
事后,有媒体记者打电话询问酒店客服,客服称,如果客人需要带导盲犬入住,他们需要向上级领导做出请示。
 
此前报道,9月27日,抖音用户“杨康盲人钢琴调律师”发布视频称,他是一名有视力障碍的盲人,带着导盲犬想入住长隆企鹅酒店时遭到拒绝。一名疑似酒店工作人员的男子在电话中称,该酒店目前暂时没有无障碍相关的(条例),且酒店餐厅不允许导盲犬进入。视频中,有身穿警服的人员到场协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另据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