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伍月明)节日出游高峰期,各地频频曝光“黑导游”事件,不少导游直接变为了“导购”,导游形象一跌千丈,是什么造成导游形象受损?又是谁应该来为导游的服务买单?提高导游地位应该从何做起?
谁来为导游服务“买单”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首次将导游问题搬上舞台:“导游在社会上没地位,是我们的失职。”
1月3日,“丽江欢迎你,云南欢迎你,欢迎你来干嘛,是欢迎你来消费……”一个“丽江导游骂游客不买东西可耻”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后期调查后发现涉案导游系旅行社安排的导游请来的助手,该助手并无导游证。
此前也有不少媒体报道,北京“黑导游”不仅上车重复收费,途中引导游客购物,还虚假宣传旅游地,将水关长城称为八达岭长城。大量关于导游的恶性事件在网上疯传,导致导游形象一落千丈。
据了解,2014年前三季度国内旅游27.29亿人次,同比增长10.8%;出境旅游8544万人次,同比增长16.7%;旅游总收入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4.9%。在这样庞大的国内旅游市场中,导游在旅游行业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那么,导游在当今的旅游行业处于怎样地位,是何种原因造成?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社科院旅游学家刘思敏。
刘思敏解释,导游的地位从“高大上”走向低谷。改革开放初期,国内旅游的形式主要为入境旅游,由于导游少,能力强,收入颇高。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导游队伍壮大,导游门槛也有所下降。为了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不少旅行社采用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来占据市场份额。
即旅行社不仅不支付导游服务费,还要向导游收取“人头费”,以弥补直接成本获取利润。旅行社包括导游通过强制或半强制游客购物的方式来收取购物店的回扣,谋取盈利乃至共谋非法利益。
另外,旅游者的消费心理也是导致导游“没地位”的重要原因。国内旅游中有大部分的旅游者选择低价团,他们本身看重旅游路线的直观价格,却不愿为服务买单。因此,旅行社采用零负团费的模式,使导游行业的发展形成恶性循环。
黑导游现象与导游薪酬有关
节日出游高峰期,各地频频曝光“黑导游”事件,不少导游直接变为了“导购”,有的景区在招聘服务人员时更倾向于聘用村民,不规范的导游行业让外出的游客倒吸凉气。
为了打击黑导游等违法行为,不少省市纷纷支招。西安市城管执法部门专门在大雁塔南北广场设立固定城管执法岗,每天24小时三班倒执勤。且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颁布实施至今,黑导游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在桂林市当导游的唐女士告诉记者,“我从事导游行业2年,感受最深的是游客对导游不尊重,大部分导游属于“挂牌”接团,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薪酬等方面都没有保障。”对于引导游客购物拿回扣这一问题,她回答,“如果是大的旅游公司,导游不会拿回扣,每月会领取低额的固定工资。但事实上,绝大部分导游比较偏向于高价买团后拿回扣的带团方式。”
针对此类现象,刘思敏认为,“黑导游的现象是存在的,但我们要看到黑导游绝大部分出现零负团费里,多数导游是没有问题。”他认为,出现黑导游的现象除了因为导游自身的问题,也和导游合理的薪酬制度缺失有很大关系。
支招:提升导游地位
“导游被误解这么久,请给我们名正言顺的社会地位,不再受各方压力,不再高价买团,让我们高昂着头讲解祖国美丽风景!”网友“导游小圈圈主”在微博上摇旗呐喊。
李金早在会上强调,首先将维护导游、领队的合法权益,并对导游进行分层管理,按照初、中、高级分层次界定导游资格。在大型旅游企业开展导游、领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协商试点,协调解决导游社会保险覆盖率、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
“不能当作收费的机会!要做好基本的法律法规的培训。”李金早强调。此外,国家旅游局还联合光明日报、光明网等多家媒体举办寻找最美导游活动,力图引起社会对于导游行业的关注,树立导游圈中的道德模范。
另外,刘思敏建议,还可将旅游中给予导游小费的行为合法化。游客根据导游的表现给予消费。游客和导游都可明确预期服务,服务得好,小费就多。导游小费不仅是对导游劳动的尊重,也使得导游行为受到监督,游客给付小费的多少就是对导游工作的直接评价。导游的收入和他的服务水平由此建立起了一种正相关的激励性机制。让国民接受小费文化的过程也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这是旅游市场走向成熟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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