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广东印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式进入常态化阶段。
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娱乐休闲场所是否可开放的问题,意见指出,各地需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加强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等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
意见明确,广东将继续扩大检测范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以及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母婴服务类机构等工作人员实行“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提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加强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验室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
意见同时要求,要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医疗机构要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保障群众就医,全面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
对于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的防控防控问题,意见明确,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单位继续落实高于社会面的管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采取预约等方式限制探视人员数量,对新接收人员实施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禁止有可疑病症工作人员上岗。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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