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国家消防救援局颁布相关政策,足以证明国家对其的重视。今年3月13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的通知。
对已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按照临时机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其临时资质有效期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但不得超过2019年10月1日。对在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暂不能进行注册;待临时资质转换为正式资质后,方可注册在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依法注册在该单位开展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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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今年4月23日,国家公布了新的《消防法》,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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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今年5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罗永强表示:“对于大型养老机构,还要积极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实施规范的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常态开展内部的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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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5月24日,国务院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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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住建部接手消防审核验收开始,不断有地区制定出台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文件,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截至目前,江西、河北、吉林、内蒙古、辽宁、安徽6省从消防高级专业人才稀缺的实际出发,提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官方承认的专家基础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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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7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市明确开始实施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其中注册消防工程师也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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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国建设银行福建支行发布社会招聘公告,面向社会招聘消防专业工程师岗,明确规定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所有银行都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配备相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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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8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贯工作,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第四条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法人资格;(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附表1和附表3的要求;(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五)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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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9月2日,广东消防救援总队在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七条要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报告市级消防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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