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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还是订金?傻傻分不清双十一究竟有哪些套路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11-10 12:26:46   作者:杨
           
不少商家混用“订金”和“定金”。不少商家混用“订金”和“定金”。
商家声称“订金”与“定金”是一回事。本版图片/手机截图商家声称“订金”与“定金”是一回事。本版图片/手机截图

  最烧脑“双十一” 看清规则再下单

  明天,“双十一”购物狂欢正式开启。新京报记者体验发现,今年天猫、京东等平台多数商家均提供了预售服务,且明确规定预售定金不予退还。然而,不少商家却常将订金和定金混用,令消费者疑惑不已。此外,定金膨胀、跨店满减、购物津贴等促销手段也比往年复杂,让人直呼“烧脑”玩不转。

  对此,中消协提醒,务必了解规则再下单。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商家与平台都不能设置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新京报记者 戴轩

  定金还是订金 商家也分不清

  今年26岁的王女士近日在天猫购买了一件冬季大衣和一些女性用品。她称,两类商品都属于预售商品,这意味着她要先交纳一部分“订金”,之后再付尾款。而在下单过程中她发现,平台出台了规定,称订金不予退还。“工商总局不是出台了文件,规定不能不退订金。”王女士表示很困惑。

  对此,记者在天猫、京东两家购物网站进行了体验,发现两个平台均推出了预售活动,消费者要先付定金再付尾款。不过,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连商家都有所混淆,不少商品在名称一行写着“订金”二字,而商品介绍页面或订单确认页面又写着“定金”。

  记者咨询一家童装店商家,对方称二者是“一码事儿”。记者随后咨询律师,对方表示这两个词语在法律上完全是不同的概念,一字之差,可能带来完全不同的消费结果。

  定金不退 海淘不能退换货

  为了解争议较大的预售定金的促销规则,记者选择女装、移动硬盘、奶粉三类预售商品进行体验。在确认下单时,“提交订单”页面左侧出现“同意支付定金”的字眼,只有勾选该选项后,“提交订单”的按钮才能接受点击,同时,该按钮下方弹出一行小字,写有“定金恕不退还”,该提示后方给出“更多规则”的链接,可跳转到《天猫预售业务规范》。

  该规范指出,“支付定金后,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或买家申请退款且根据《天猫规则》、《淘宝争议处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判定为非卖家责任的,定金均不退还。”记者在京东尝试购买一件预售女装时,订单确认页面也与天猫类似,在统一支付定金的勾选项后,一个红色的括号中写着“预售商品,定金不退哦!”的提示。

  一家出售移动硬盘的天猫店客服称,不管有没有付清尾款,“双十一”预售订单均不支持定金退还。而一家预售大衣的网店客服则表示,如果需要退款,可以在“双十一”当天先付清尾款,收到货物之后再全额退款。“如果没有付尾款,定金没有退款入口,天猫不支持单独退定金。”记者询问“双十一”当天如因网络等客观原因无法支付尾款,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对方依然表示不可。

  咨询过程中,一家预售海外女性卫生用品的天猫店还提醒记者,因为属于天猫国际跨境通,除非质量问题,否则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优惠规则“烧脑” 消费者蒙圈

  此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今年“游戏规则”很烧脑,根本看不懂。

  记者在淘宝发现,今年网购平台推出了“定金膨胀”“预售比双十一更划算”“双十一品类券”等多种促销方式。一家出售鞋的天猫旗舰店,不仅提供大牌男女鞋5折优惠,还有满998元减免50元等优惠券。此外,“双卷叠加”促销还分别推出满400减50和满698减30两类优惠券,还有“1元抢购大额无门槛券”分别在11月1日至10日每天11:11、15:00、21:00的三个时间段推出不同份额的优惠券。该店还同时推出预售定金膨胀4倍、20000元现金红包邀好友拆分等活动。

  “时间段、消费门槛、支付方式都不一样,有些是商家优惠,有些是跨平台,还有的要分两次付款……搞不懂买个鞋到底要算多少券。”王女士抱怨,今年销售规则太复杂,买东西完全靠直觉,“算不过来,都是感觉可能会便宜就买了。感觉往年那种朴素的打折方式更明白。”

  ■ 追访

  “订金”和“定金”有何不同?

  记者在体验中发现,不少平台提出“定金”不予退还的要求,但商家在宝贝描述中常混用订金和定金二字,并声称二者是一回事儿。那么,“订金”与“定金”究竟是否属于同一概念,受到同样约束?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解释,定金与订金尽管读音相同,但是在法律意义上有本质差别。关于“订金”的作用,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而言,订金被视为合同履行的预付款,但没有担保合同成立的性质。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也无权不返还订金。

  而定金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合同担保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合同成立,让违约方付出一定违约成本。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预付金额属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内涵却截然不同。那么,网购平台上预售时收取的所谓“定金”,到底是真的定金,还是商家将“订金”偷换概念,逃避约束?

  韩骁分析,在此种情况下,该预先交付的金额应当属于定金。首先,该笔金额具有一定的担保效力。在预售的情况下,商家为确保尚未到货的紧俏商品可以迅速出手,采取定金的方式让消费者为自己的预购行为做出担保,以防在商品到货时消费者单方违约造成管理上的不便利。与此同时,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不予退换符合定金的特点,这也是为了让消费者尽可能履行合同义务。最后,定金合同要求书面订立为要件,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属于数据电文,是书面合同的一种,网络销售的合同订立形式也符合书面订立的条件。因此,该金额属于定金。

  而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价格优惠等,而实际却存在规定时间内消费者无法付款等问题。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已经注意到网购平台上“定金”与“订金”的用语问题。但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商家与平台都不能设置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海淘不能退换货是否合理?

  针对部分商家以跨境运输为由,拒绝提供预售商品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韩骁认为,这种做法不尽合理。“的确,跨境运输的产品如果遇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会对经营者造成一定困扰,但这也是经营者在经营跨境买卖商品时应当承担的风险,这一风险不能转嫁给消费者。”


     韩骁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碰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韩骁提醒,《互联网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因此,如果商家以这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拒绝退货,消费者不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网络平台所在地或消费者所在地的县以上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交由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纠纷解决机制解决。

  而中消协也提醒,消费者海外购物的运输、退换货、维修等成本会明显高于国内购物,退货往往需要承担高额的运费和税费,并且举证索赔难度相对较大。所以,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平台,并对其相关销售政策全面了解。慎重选择商品,不要轻易退换货,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清远编辑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