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目前已有15家共享单车企业,投放运营车辆235万辆。随着单车投放数量增加,停放乱、维护弱等问题逐渐成为城市治理难题。
《意见》明确,市一级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标准,建立监管与服务平台。区一级实时调控企业投放数量和节奏,编制停放规划,制定车辆停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停放区位置信息等。
企业承担投放车辆经营与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见》要求企业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企业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及时退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使用押金的,要在北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实名注册,用户身份信息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和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车辆。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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