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美丽乡村验收通过名单的公示》。据悉,此次验收及格的村庄共51个,均为“特色村”,公示期限为7天。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期美丽乡村现场抽查验收的通知》(清美丽乡村办〔2022〕6号)精神,2022年6月13-17日,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分成四个考评小组,对各地申报的2021年度第一期美丽乡村“特色村”“生态村”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验收及格的村庄共51个,均为“特色村”,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期限为7天(2022年7月18日—7月24日)。>>上一篇:清远获颁“中国生态诗歌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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