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发现自己怀孕,劳动关系能不能恢复呢,来看看专业人士的回答!
你的辞职申请应当算数,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难以恢复。理由如下:
其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该条规定是无任何限制条件的,即法律并不禁止“三期”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其二,你主动辞职,系你的真实意思表示。你声称辞职之意思表示不真实,系以在获悉怀有身孕之事实后予以反推辞职之意思表示,有违事物发展顺序。而外贸公司对你早已怀孕的情况并不知情,不存在过错。因此,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合法有效。
其三,至于你辞职后才发现自己在辞职之前就已有身孕,系对自身生理状况的错误认识,而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未产生错误认识,因此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
其四,自愿辞职与被动离职不同,作为成年人,你能够充分预见到辞职可能对自己的生活、工作等带来的一系列影响,而仍然选择辞职,表明其自愿承担所伴随的法律后果。而在被动离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对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无法左右的。也就是说,女职工在主动离职后,才发现自己在此之前已有身孕,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提出恢复劳动关系之请求,很难获得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支持。
综上所述,你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于法无据,外贸公司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的做法并不违法。你的工作已经无法恢复,但你的这一经历可以提醒已婚女职工,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辞退,或者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用人单位不准备续签时,应当先到医院做个检查,确定自己是否已怀孕,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