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广州海关消息,近日,广州海关在广东清远港退运220余吨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
此次退运的“洋垃圾”主要是废电线、废电子产品等,该洋垃圾以“可回收利用的废五金”名义申报进口,但经过鉴定发现是属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该相关案件移交海关缉私部门立案处理后,法院进行了审理判决,并由海关依法责令相关责任人退运出境。
废电线、废电子产品等“洋垃圾”不仅不可降解,还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具有生殖毒性、致畸性、致癌性等危害。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渗透到土壤中,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今年以来,广州海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国门利剑2019”“蓝天2019”专项行动部署,坚决将“洋垃圾”拒于国门之外,同时推动“洋垃圾”退运工作,截至目前累计依法退运走私“洋垃圾”13批次,共计160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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