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扬州女子申某,前几年曾来南通做服装生意,之后却干起了骗子的勾当,被抓之后仍不知悔改,又一而再再而三的行骗。
之前,申某假装与人谈恋爱,取得多名男子的信任,骗了近9万元。2017年,因如皋的一名受害人报警而落网,当时,她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可到开庭时,人却不见了,公安部门就对她进行追逃。逃跑期间,申某又想到一个生财之道,因为她自己曾与人同居,生下过一个孩子,送了人,还得到5万元的报酬。
受此启发,申某通过南通市区一家医院的保洁员,找到了需要领养孩子的家庭,就谎称自己怀孕,但养不起孩子,并与对方达成协议,承诺将孩子生下后,交由对方领养。之后,她就以要营养费、医药费、办理准生证等理由,变着法子索要各种费用。
受害夫妇信以为真,先后20次给了申某34000元。不过,纸包不住火,时间一长,申某行迹败露,再次落网。警方侦查还发现,申某同时在用同样的方式骗着另外一对夫妇,已经骗得了5000元。骗得的财物均被申某花掉了。
近日,如皋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申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警方提示:卖掉亲生子女也是犯罪
出卖亲生孩子,明知他人贩卖儿童介绍、提供资金、帮忙照料均是犯罪。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之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这种人渣不配为人母!真替孩子感到寒心,但愿他们永远不要知道自己被亲生母亲抛弃过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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