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据消息报道村民吃庖汤肉身亡 看看法院怎么判?
每年因为喝酒死亡的人说真的不少,但是吃东西致死的真不多,据悉,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26日,当天,凤冈县永安镇村民孙某,受好友邀请参加吃“庖汤肉”,席间与陈某等人一同饮酒。
喝完酒后,孙某感觉身体不适,于是靠在沙发上休息,但其家属发现孙某情况异常,神志不清,于是立即送往永安镇卫生院。因病情严重,孙某被转至凤冈县医院,但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孙某的家人认为,当天组织和参与饮酒的8名村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向其提出赔偿。2018年12月28日,经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余某等7人每人赔偿2万元,责任最大的陈某赔偿28万元,共计42万元。目前,该纠纷已调处完毕。原本的开心的饭局和聚会,却因为这样的意外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这件事告诫大家:在聚会的时候酒虽可以调节气氛,但是不但不能劝酒,一旦出现意外,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