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报道 近日,通州一名男子因多年没有将所赚钱款交至家中,为了不受到妻子责备,遂找人伪造了3张合计1000万元的银行存单。15日,记者获悉,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56岁的张某,家住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常年在外做工程。近十年的时间里,张某所赚的钱款从未拿回家中给妻子,家里的零用都来自妻子陆某在厂里打工的工资。
由于妻子常常抱怨,张某自己也觉得说不过去,遂于2016年1月底,找人伪造了一张面额400万元和两张面额300万元、存期均为一年的银行储蓄存单,并陆续交与陆某保管。看着这么大额的存款单,陆某开始有些狐疑,但张某解释说这是工地老板近些年发的工资和分红,陆某就放心地将存单收了起来。
2017年春节期间,因家中开销较大,手头缺钱的陆某便想到了丈夫去年给的存单。2月7日下午,陆某拿了一张已经到期的300万元存单到银行取钱。谁料,银行工作人员却说存单是假的,并把行长叫了过来。陆某知道是假存单后,当场将该存单撕毁。3月13日,张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归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鉴定,涉案的3张银行存单均系伪造。
据通州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存在伪造银行存单行为,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鉴于其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且未造成后果,遂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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