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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养父性侵 竟然长达四年 就问这是人做的事吗?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12-20 13:54:52   作者:凌

  12月20日消息,据悉近日有一件事让不少人听了都很气愤,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据了解,事件是这样的,从今年8月有一名19岁的女孩(小英)在山西沁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并声称自己被自己的养父以及养兄多次性侵。2017年底,其“养父”王某胜将她非法拘禁在家长达4个月,并性侵其十余次。后养父被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两罪并处六年半,现在山西潞城监狱服刑。

  小英是一名99年出生的女孩,出生大约三个月就被山西沁水县的一家农户收养。对于自己的经历,小英表示自己只听说自己是男孩换女孩换过来的,至于是不是贩卖过来的她也不清楚。

  小英从小就和自己的养父养母、养兄还有爷爷生活在一起,读完二年级养父就不让她再继续读下去,并且在她4,5岁时就开始遭遇了家暴。13年唯一一个和小英亲近的养母去世了,小英之后在家就很孤单。

  去年十月,她的养父又开始对其进行家暴,小英一气之下便离开了家,去投奔了一个曾在网上认识的一名河南洛阳的网友。走了大概有半个月,小英村里的邻居告诉小英她的养父从她走后就不睡觉不吃饭,一时心软之下小英就回到了家。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一回到家她就被养父锁了近三个月,连手机也被没收了。

  2018年12月13日山西沁水县人民法院在山西潞城监狱开庭,并当庭宣判原告王小英同被告王某胜的收养关系无效。如何认定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我国收养法规定了丧失父母的孤儿、弃婴儿童或者生父母有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同时对于收养人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等。另外收养法中对于单身男性收养女性也有特殊规定,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都属无效的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