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讯,据悉近日,光明牛奶竟然被告上法庭了,与质量无关,你肯定想不到,竟然是牛奶盒上标识“85℃”。
据了解,美食达人公司于2003年创立85度C品牌,先后取得了四个“85℃”的注册商标且均在有效期内,经过其多年宣传和使用,其在第43类咖啡馆、蛋糕店等的注册商标被中国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6年5月,美食达人公司发现在另一原审被告上海易买得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买得公司)老西门店销售的、由光明公司生产的优倍系列鲜牛奶产品外包装上的显著位置,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85℃,光明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亦突出使用了85℃。
美食达人公司认为光明侵害了商标权:请求判令光明公司和易买得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光明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5.95万元,易买得公司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花费的合理开支69.20元。
光明公司辩称:其在优倍系列鲜牛奶的生产加工中使用了巴氏杀菌技术,工艺参数为85℃、15秒,故在牛奶产品的包装盒上标注85℃是一种善意、合理的描述性使用。85℃仅是一个温度数值,是对文字原始含义的使用,描述的是商品加工工艺特点,不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即使光明公司构成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其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美食达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光明公司不服,于是再次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只是把85℃当做一个数值的光明不服一审判决,又再次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改判驳回美食达人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上一篇:跳河救人手机被偷 网友喊话小偷,你觉得你配做个人吗?
>>下一篇:摸狗命案二审宣判 目前已经被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