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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一交警酒后驾车肇事,重判啦!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12-05 13:56:17   作者:蓉

  12月5日,据报道河池一交警酒后驾车肇事,重判被判14年!

 

  2017年4月30日凌晨,环江林业局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突然冲向路边一夜宵摊,导致正在吃夜宵及附近的5人受伤,其中一人因伤势严重不幸死亡。

  据了解,时任该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第二中队中队长的莫某勋当晚与朋友聚会大量饮酒后,将送自己回家的朋友骗下车,自己坐上驾驶位以超过70km/h的速度在环江县城内行驶,最终因酒后操作不当酿惨剧。

  事发后,他直接倒车逃离现场,在距离现场几百米之外,再次失控撞上路边一棵树。最终,警方在距离事故现场数公里之外的工业园区内发现了肇事车辆。当时该车辆已严重变形,莫某勋被困在驾驶位。

  经检测,当天莫某勋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83.5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国家关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莫某勋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3日下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

  被告人莫某勋作为事故处理中队的交警,在熟知醉驾相关规定及本辖区内道路限速规定情况下,仍以酒后血液酒精含量超国家醉酒标准多倍、超速一倍以上的速度在城区驾驶车辆行驶,造成一死多伤及数辆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庭审时拒不认罪,严重影响执法部门的执法环境,应从重处罚。最终,其行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