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消息,据悉近日,七旬老太陈某跟往常一样散步,没想到竟然被狗给惊吓到了,狗主人却不觉得是自己的过失,拒绝赔偿。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了解下。
据了解在2016年6月30日早上6时许,七旬老太陈某每天早上有散步的习惯,像往常一样在其居住的雅林园小区附近散步。此时,一条高个金毛猎犬突然“嗖”的一下向陈某靠近,陈某受到惊吓,下意识地向旁边急闪,因没站稳而摔倒在地。
据悉,饲养这条金毛猎犬的是附近居民罗某,当天早上是罗某母亲帮其牵着在小区内遛狗。陈某摔倒后,到医院进行治疗,罗某为陈某垫付费用共计1.1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左尺桡骨远端骨折内固手术后,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
就在陈某出院后,与罗某就医疗赔偿费一事未能达成赔偿协议。2017年4月1日,陈某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罗某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罗某赔偿陈某共计112468.8元。
罗某辩称,宠物犬并没有主动袭击原告,陈某是见到了她饲养的宠物犬受到惊吓导致摔伤,但愿意在法律范围内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且自己之前已垫付了医药费、护理费共计1.1万元,应在赔偿金额中予以扣除,同时,陈某的部分诉求过高,请求予以核减。长沙天心区法院通报,陈某因自身走路注意力不集中被判担责50%。目前,狗主人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被列入“老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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