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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诈骗闺蜜150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裁定重审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09-15 15:56:35   作者:艾婷

  2016年4月5日,时年26岁的女孩李安琪因诈骗被警方带走,报案人是她相处了七八年的闺蜜张月(化名)。

  据张月报警时的叙述,李安琪为自己介绍的男友袁灏宇、男友妹妹、香港算命大师等四人,均是李安琪一人扮演,并以算命大师驱邪保平安为由,诈骗其150万元。法院一审时,李安琪对所有指控表示否认,称系张月故意陷害。

  去年12月28日,北京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李安琪辩护律师徐昕表示,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李安琪虚构并冒充三人微信账号,将为她进行无罪辩护。

  昨日上午,此案二审在二中院开庭审理,法院终审裁定,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自女儿李安琪被带走后,杨孟华就一直奔波在长春老家与北京两地之间,她频繁地为女儿更换辩护律师,到昨日二审开庭已是第十个律师。“我希望律师能给我女儿做无罪辩护。”时隔两年多,杨孟华始终相信,安琪不会实施诈骗,更不会欺骗自己最好的朋友。

  杨孟华回忆,2009年,李安琪前往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大学,结识同校留学生张月,彼此以闺蜜相称。李安琪与张月先后留学归来,同在北京,常住在一处,关系更为亲密。

  2016年3月28日,两人维持七八年的闺蜜关系走到尽头。当日,张月来到北京市西城分局广外派出所报案,称李安琪为自己介绍的男友、男友妹妹、香港算命大师等四人,均是李安琪一人扮演。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23日期间,李安琪以算命大师名义,共骗她150万元。

  关于男友袁灏宇,张月称只是通过微信聊天。“男朋友很关心我,但我始终没有与对方见过面,没有与对方打过电话,没有与对方语音过。”而为了给男友及自己家人祛灾保平安,张月给算命大师支付了多笔费用。

  材料显示,2016年2月29日,为“救袁灏宇命”,张月三次各转账5万元。3月1日,为“救袁灏宇命和祛除袁灏宇前女友请的小鬼”,转账50万元。3月18日,为“给袁灏宇帮忙和不让高中时情敌再加害我”,花费15万元。

  张月对办案人员说,“一次聊天中,我问男朋友的问题,李安琪回复,我觉得有问题,便说我已经发现你们是同一个人,随后李安琪承认冒充了其他四人,在微信上与我交谈。”次日李安琪退还她60万元,并承诺将钱全部退给自己,但之后李安琪便联系不上了。

  去年1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李安琪利用微信虚构算命大师助理、给被害人张月介绍的男朋友袁灏宇、袁灏宇之妹等多人与被害人张月进行交流。在此过程中,李安琪以购买水晶配饰、请大师摆阵做法事帮助被害人张月及男友、家人消灾转运、保佑平安等名义,多次骗取被害人张月钱财。

  2016年3月24日,被害人张月在微信聊天过程中发现被骗,与李安琪对质,李安琪于当日归还张月59.5万元。同年4月27日,李安琪之母代为向张月还款80万元。

  判决中记载了侦查机关出具的工作说明:因未将李安琪的手机认定为作案工具,故未予扣押,暂存于看守所其个人附物;由于侦查员误操作,将李安琪手机内的商业信息删除;张月称其手机内存有个人隐私,不能向公安机关提供,自行打印证据材料并提供视频资料提交公安机关。

  法院判决中指出,本案电子证据在提取过程中有瑕疵,但经过公安机关补正及说明,可以进行合理解释,具有相应的证据能力,予以认定。故以诈骗罪判处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

  因不服一审判决,李安琪提出上诉。14日上午,北京二中院进行二审开庭。

  裁定书列出辩护人的几点意见,认定李安琪诈骗的证据不足;被害人提供的微信记录来源不清,被害人提供的微信记录有删改的情况;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不属实;申请被害人出庭,要求将被害人涉嫌诈骗、伪造证据、诬告陷害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裁定指出,本案事实不清,但存在继续补充证据的条件和可能,故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本案发回西城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