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消息,25日晚,@安化公安发微博称,2018年4月28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公安局就城南派出所受理的一起幼女遭性侵的报警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5月3日,报警人卢某家属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
该局受理并立即开展复议相关工作。经调查审核,该局认为涉案当事人李某不明知卢某不满14周岁的证据不充分,决定对卢某报警称遭性侵一事立案侦查。下面,安化县公安局将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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