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法院近日就审理了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穿着短裤上班,也能被开除。不过法官告诉记者,这类劳动争议还不是个案,随着新型用工形态的涌现、无纸化办公模式的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各种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的特征。
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原告金先生认为:工作期间穿短裤不足以认定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间未收到被告的处罚通知。
而在公司看来,入职前公司就曾告知过金先生相关规定,且全体员工都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过。“原告工作期间身穿短裤次数达到三次,符合公司劳动纪律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而在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官发现,随着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日渐复杂,不少争议纠纷难以厘清。
而在这些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中,最让法官头疼的则是新兴行业里的案件,如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纠纷,由于司机报酬是由奖励、油贴和空驶补贴等几方面复杂组合起来的,再加上用工关系并不牢固,给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工作带来了挑战。
针对这类现象,法院在与劳动仲裁部门合作的同时,也考虑和高校寻求合作,探索新的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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