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主要程序有:核实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和庭审纪律,申请人向行政复议庭明确行政复议请求、陈述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就此进行答辩,当事人当庭就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接受庭审人员询问,进行辩论等。庭审全程公开,围绕着争议焦点问题及出庭证人的证词,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双方展开辩论,历时1个半小时。
市法制局对我局本次公开开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此次行政复议开庭审理规范化程度较高、效果极好,为我市行政机关复议开庭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市人社局此次将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主要是为了更加充分地听取和收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从程序上保证复议机关调查的公正、公开。这是市人社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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