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冯炽兴违反政治纪律,伙同他人商量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人民币合计152万元。
冯炽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清远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炽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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