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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塘市场监管所接听电话方式方法不当被通报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7-10 14:51:45   作者:gdqy

6月30日,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对汤塘市场监管所接听电话工作方式方法不当进行了通报。对此,佛冈县纪委方面表示,若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自身行为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度,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通报指出,6月28日下午,省创文督导组对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汤塘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电话接听情况测试,汤塘所副所长曹某某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方提供消费者姓名等信息。在此过程中,解答问题不够耐心,在对方表明身份后依然没能转变态度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督导组对该局的服务态度作出了负面评价。

曹某某在接听来电时不够耐心细致,工作方式方法不够妥当,给当前的创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6月29日,该局决定,对曹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对汤塘市场监管所接听来电时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对创文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对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希望各部门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立即进行整改,大力整治“庸懒散软”等不良风气。该局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凡在纪律作风、创文创卫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一律严肃追究问责。

佛冈县纪委宣教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自身行为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度,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如不贯彻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个人表现不佳,给中心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都要承担过错责任。”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