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放暑假,安全不“放假”,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
暑假前通过家校互动 开展学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5月5日下午,结合我省“生命之舟伴你远航”——广东青少年水上安全教育十百千万行动,东城街大塱学校邀请市红十字会水上救援大队队长林建华等人到校,向全校师生宣传普及水上安全知识和救生技能。
7月开始,中小学生们迎来暑假,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暑期安全问题。7月3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放暑假前大力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骗等安全教育;开学前一周,认真清理食堂卫生,确保新学期食堂安全运营。
学生安全
家校互动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暑假将至,正值清远市进入高温、雷电多雨季节,是溺水等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时期。《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暑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防溺水、防汛、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骗、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重点工作,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文件精神,在放假前集中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再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私自野泳的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开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QQ、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暑期师生外出不乘坐无牌超载车辆
暑假期间,师生外出活动增多,《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教育师生要时刻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要通过学校电台、网站、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汛期安全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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