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29日,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李健副总队长一行4人到我市督查指导安全生产执法警示工作。
期间,督查组还带领我市、县、镇三级执法监察机构人员深入一线作业场所,到连州市南阳水泥有限公司、连州市裕丰钙业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市格雷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执法监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等方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措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市局对上述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
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积极开展以严厉打击违法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放大警示效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开展期间,全市安监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537人次,检查企业530家,发现隐患793处,截止到7月4日,共发出整改指令书95份,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1份,立案12家,拟作出经济处罚18.95万元,新闻报道7条,曝光企业10家。
清远编辑:JJ
期间,督查组还带领我市、县、镇三级执法监察机构人员深入一线作业场所,到连州市南阳水泥有限公司、连州市裕丰钙业科技有限公司、连州市格雷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执法监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等方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措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市局对上述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
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积极开展以严厉打击违法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放大警示效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开展期间,全市安监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537人次,检查企业530家,发现隐患793处,截止到7月4日,共发出整改指令书95份,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1份,立案12家,拟作出经济处罚18.95万元,新闻报道7条,曝光企业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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