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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教育局: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上课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6-29 22:53:51   作者:gdqy

7月9日开始放暑假 9月1日开学

市教育局:不得组织学生上课 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辅导

日前,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放暑假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清远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于2017年7月9日开始放暑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于2017年9月1日开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清远市2016-2017学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放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以补差、提优等方式变相组织学生集体上课;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辅导培训等。各地各校要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学校各项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要安排专人检查校舍、设备、场室,对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场室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拆除;要做好假期护校的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止学生辍学的工作,确保新学期学生都能准时回校上课。

放假前,各地、各学校要开展一次以遵纪守法和安全为主题的师生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后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广泛开展安全家访活动,加强与学校附近村(居)委会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多方联动,共同履行好教育职责;严禁师生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确保师生过一个轻松、愉悦、和谐、健康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