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赫鹏翀)6月19日,清远市“两法衔接”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等17家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据悉,“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是指“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自2015年以来,清远市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备案案件6711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0件,书面监督立案7件,口头监督立案3件,组织案件实务和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培训200余人次。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要求各成员单位,在制度落实和平台运作两个层面上强力推进“两法衔接”,落实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作会商、走访检查、信息共享等五项工作制度,全力守护好清远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清远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兆芬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进该项工作纵深发展,继续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两法衔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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