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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22岁女子失踪2年后回家 父亲认不出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6-12 18:58:19   作者:gdqy

  “自己家舒服”今年22岁的女孩阿秀失踪两年多终于回到了自己家。6月5日下午,佛冈县高岗镇高镇村阿秀家里,面对前来慰问的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的询问,不怎么说话的阿秀依然小声的说回家好。

  ●南方日报记者 袁小燕

  通讯员 莫杨

  市、县两级联动助阿秀回家

  据了解,阿秀的妈妈是先天精神病患者,生下三个女儿,其中阿秀和大姐因为遗传也是精神病患者。阿秀的父亲告诉记者,由于两个女儿都是精神病患者,且失踪多年,当时工作人员上门确认时他都搞不清楚找回来的是大女儿还是小女儿阿秀。

  “阿秀小的时候都很正常,就是十四、五岁的时候开始犯病,总是用手用力打自己的头。后来在清远市二姐家里玩的时候就走丢了。”阿秀的父亲回忆阿秀犯病走失的过程。

  2015年4月12日,清远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发现了流浪的阿秀,由于无法与其正常沟通,就护送阿秀到清远市救助管理站,随即被送往清远市新北江医院治疗,2015年4月14日转送清远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治疗。

  2016年9月7日转清远市清新区福利院安置。期间,清远市救助管理站一直多方面为阿秀寻亲。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每个月都会去看望阿秀。经过两年多的治疗与接触,阿秀慢慢好转,终于说出了自己父亲的名字以及家庭地址。随后救助站联系佛冈县民政局和公安局,多地配合调查终于核实身份。

  今年5月26日,清远市和佛冈县两地联合护送,将离家两年多的阿秀送回了家。由于阿秀母亲早已去世,老父亲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家庭,高岗镇社会事务办等工作人员立即为阿秀添置了床上用品,送去了大米。

  农村“阿秀们”该如何自保

  阿秀今年22岁了,这在村里正是适婚年龄。如今阿秀虽然已经回到家和老父亲生活,但是精神病并没有痊愈。父亲说阿秀回家之后晚上从来不睡觉,有时候还是会乱跑出门,有两次就差点丢了,村里人一起帮忙才找回。

  同去的志愿者们很担心阿秀,哪天又乱跑出去万一遭遇社会不良分子该怎么办。“她自己根本就不懂,精神病患者,懵懵懂懂,又是年纪轻轻的,难免不遭坏人欺负。”甘佩珍说。另外,由于阿秀本身就是遗传自她母亲的疾病,如果阿秀父亲再把阿秀嫁出去生儿育女,后代遗传精神疾病的概率很大。

  “我们志愿者在救助流浪汉的过程中发现,街边的流浪汉很多,流浪女子则几乎没有。因为流浪的女性都被抓去给人当老婆了。”甘佩珍很担心广大农村里像阿秀这样的女性精神病患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甘佩珍介绍,在志愿服务走访过程中,发现很多患有精神、身体等方面的疾病的流浪女性与他人成家,带来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子女或多或少遗传母亲的疾病。

  龙山镇上岳村有户家庭,父亲64岁,母亲是精神病患者,生的两个小孩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汤塘镇黎安一户家庭,父母双方都有轻微精神病,生的两个儿子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缺陷;汤塘镇升平村一户家庭,妈妈有精神病,生的一儿一女,女儿也有精神病。

  “这样的案例太常见了,在广大农村。一般父亲或者母亲有先天精神病的,很大几率会遗传给后代。怎么样阻断农村这种恶性代际遗传疾病循环,减少病患婴幼儿出生,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这样的家庭本身经济条件就特别差,父母又没有计划生育知识,生育多个后代,产生新的一代精神、智力、身体残缺的患者,对家庭对社会都是负担。”

  有法律人士指出,法律上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染给他人或遗传给下一代,影响人口素质。为保障后代和民族健康,国家从立法上作出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防止与患有这种特定疾病的人结婚,最可靠的措施是做婚前检查,但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以确保婚检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甘佩珍表示,虽然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类似阿秀这样的女性结婚,但是在如今落后的农村如何更好践行这项规定才是难题。需要村干部积极行动,避免这类人群遭受更多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