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平,5月31日下午,区政务办在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展了“创文”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区政务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6月8日至6月16日,区政务办每天下午5:30至6:30将安排4名干部职工到旧城桥北路进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培训中,针对这次活动安排,区政务办主任林北海同志重点强调了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职责要求和注意事项,要求同志们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注重劝导的方式和方法,对行人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服务,动员和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倡导文明出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此外,培训会上,区政务办分管创文工作的领导对《清远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基本指标进行详细讲解,并指出区政务办创文工作重点:一是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二是法治教育;三是文明单位规范和制度,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五是推动诚信制度化建设;六是推动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浓郁了文明和谐的道德风尚,充分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清远文明形象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夯实了成功“创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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