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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5月,清城清新两区查处乱停放车辆5万多辆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6-07 18:51:45   作者:gdqy

创文冲刺,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止5月,

清城、清新两区 查处乱停放车辆5万多辆 依法拖离违停车辆近2千辆

交警将违停车拖走。通讯员供图

  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净化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力争实现交通秩序“零违章”的工作目标,清城和清新两区交警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止5月,清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查处乱停放车辆41347辆,依法拖离违停车辆1900辆,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5428辆次;清新分局交警大队共查处乱停放车辆10690辆,依法拖离违停车辆17辆,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3597辆次。

  查:对3名交通违法人员堵截处罚

  5月24日13时许,民警通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设备,实时查看清新城区各路口的车辆按灯通行情况,发现三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新城路与清新大道交汇处(北往南方向)涉嫌闯红灯。民警对违法车辆的行进路线进行追踪锁定,并通知路面执勤人员对3名交通违法人员实施围追堵截,先后在新城路与清新大道交汇处、太和镇城北客运站附近路段分别将3人人车并获。

  经查,周某鲜(男、48岁、四川仪陇县人)对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以及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周某勇(男、31岁、四川渠县人)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欧某发(男、54岁、清新区石潭镇人)对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以及39条冲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清新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人员周某鲜等3人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治:共查处乱停放车辆5万多辆

  据了解,这是清远市公安部门针对“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的问题,集中开展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靠右行驶和逆向行驶专项整治行动”。为了进一步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净化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力争实现交通秩序“零违章”的工作目标,在市公安局的部署下,作为创文“主战场”的清城区和清新区还针对乱停乱放问题,集中开展了“违停车辆拖车专项整治行动”和“占用停车泊位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市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规范、不标准,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集中开展“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交通组织完善专项行动”。同时,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按照全员上岗方案,合理组织民警上路执勤,力争实现交通秩序“零违章”的工作目标。

  截止5月,清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查处乱停放车辆41347辆,依法拖离违停车辆(含僵尸车、小车、摩托车)1900辆,共整改翻新、新增标线3.04万平方米,安装、维修标志牌44套,拆除大型F牌2套,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5428辆次;清新分局交警大队共查处乱停放车辆10690辆,依法拖离违停车辆17辆,整改标线、标志共95处,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3597辆次。

  下一步,清远市公安部门还将加强对市区的交通秩序的整治,尤其是重点整改点位进一步加强沿线交通秩序整治,努力确保该点位管控工作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