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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佛冈联合执法组重拳整治“六乱”现象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5-29 15:32:47   作者:gdqy

近日,县整治市容市貌联合执法组对县城大街小巷的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摆乱卖现状进行综合整治。魏亚男 摄

5月16日,佛冈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县城农贸市场入室经营免租摆卖优惠通告》,《通告》指出,近期县委、县政府将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整顿占道摆卖、“以街代市”行为,整治期间,进入市场摆卖的经营户,将实行免收市场设施档位费(商铺除外)三个月(暂定2017年6-8月)的优惠措施。

据了解,为整治“以街代市,还路于民”,佛冈县将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整顿占道摆卖,规范入室经营。整治期间,佛冈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采取如下优惠措施:进入石角中心市场、小商品市场、城东市场、供销社市场摆卖的经营户,实行免收市场设施档位费(商铺除外)三个月(暂定2017年6-8月)。由于固定摊位有限,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呼吁各个体经营户即日起尽快前往各市场咨询登记。

临时摆摊须红线内经营

5月19日,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城监大队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县城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凡从事鲜肉类、鲜活水产、蔬菜等经营活动,必须进入农贸市场、超市或经县政府批准的地点内摆卖;凡从事活禽经营者,一律入室屠宰及经营。对此不少佛冈市民认为,三鸟档入室经营后,其屠宰家禽所产生的废水能通过市场内的排污设施及时排走,以往“血水横流”的乱象有望得到改善。

针对农民进城摆卖果蔬和农副产品的情况,《通告》明确规定:必须进入农贸市场或经相关部门规划设立的临时摆卖区(红线范围内)摆卖,并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禁占道摆卖。《通告》还规定,临街商铺的商品不得摆放在商铺门槛以外区域。

重拳整治不文明行为

5月20日上午,副县长朱小松率领县整治市容市貌联合执法组开展执法行动,对县城大街小巷的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摆乱卖等“六乱”现象进行综合整治。

本次行动是联合执法组首次开展的大规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对县城解放路、建设路、教育路、文中街、百乐街等大街小巷的“六乱”现象进行劝导与制止。行动中,执法人员沿街劝离叫卖小商贩,规范占道经营、摆骑门摊、撑杆搭棚、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并依法暂扣违规摆放广告灯箱、广告牌、太阳伞、水果等物品一批,使市容市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据了解,为全面加强县城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佛冈成立了由县城监大队、公安局、市监局、环卫所等16个部门组成的整治市容市貌联合执法组。联合执法组今后还将长期、不定期对县城大街小巷的“六乱”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