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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2015年依法行政考评 清新夺县区最高分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5-27 21:18:00   作者:gdqy

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 清新夺得县区最高分

2013年度曾垫底,如今等次从一般跃至优秀

上月底,2015年度清远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结果公布。在参评的8个县(市、区)中,清新区政府以总分82.479夺得最高分,考评等次列入优秀。记者了解到,清远市首次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是在2013年度,首次考评清新区政府得分79.48分倒数第一,2014年度清新区政府考评等次从一般跃至良好,2015年度首次夺得优秀。仅仅用2年时间,从最低到最高分的逆袭,清新区究竟做了哪些努力?

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15年度,清新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准立法”行为:一方面,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的通知》,有计划、有安排地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另一方面,审核确认全区4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公告》,进一步加强清新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

同时,清新区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法律顾问作用,区法制局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办公会议或者常务会议研究之前,都经过区法制局合法性审查才作出决定,确保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5年,区法制局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89次,其中审查协议书、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26件,并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

另外,清新区还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县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组建设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出台了《清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继续聘请3名社会律师作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区政府及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2016年5月区政府法律顾问增加至7名。

巩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成果

2015年度,是清新区政府巩固行政执法规范化成果的一年。清新区推进了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别了解农业执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现状及存在问题,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和劳动保障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了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相关执法力量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接收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及其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在编在职人员134人。

清新区还编制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大清理力度、提高清权工作质量,经过部门3次报送清单资料、3次审核清单资料的步骤,先后召开23次会议,调研座谈、交换意见、反复确认,完成对区直24个部门权责清单的审核工作,并对2014年第一批公布的5个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清新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杜绝未持有合法执法证件人员或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各镇、区直执法单位根据2014年市考评组反馈的存在问题,修改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配合制度。

■相关案例

区长出庭应诉解决一起林权纠纷

在清新区龙颈镇头巾村委会迳下村民小组,2011年集体林权改革时,该村村民代表误将一片面积约150亩的林地划给了林地相邻权利人珠坑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并且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根据新村村民小组申领《林权证》的相关资料核发了《林权证》给新村村民小组。

后来,下迳村的村民发现错误后,经过多次向林业局反映情况和咨询驻村法律顾问后,该村决定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清新区人民政府撤销该片山林的林权证。

2016年12月19日,清新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仁建作为区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开庭过程中,张仁建积极回应当事人的主张,向法庭作出了陈述意见,认为“在收到法院的诉讼材料和听取工作人员介绍后,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争议各方工作,争取协商解决相关争议,做到案结事了”。

现如今,经过林业部门组织双方到争议现场调解,明晰各自林地范围,争议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区政府将按照规定做好重新发证工作,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案件最终因争议双方和解,原告当庭撤回诉讼而了结。

“没想到是区长亲自出庭应诉,大家都又快又好地解决了问题,这比预想中顺利得多。”出庭的村民徐锡洪说,区长出庭应诉表明清新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和依法行政,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