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清远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清远市制定了《清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年)》。到2018年,力争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能成才”的良好局面,使清远市“十三五”期间乡村教育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到2020年,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为了改善农村教师的生活条件,我省近年来围绕推动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政策规定,清远不少乡村教师现在每个月可拿到1150元生活补助。
在清远,大约有1.65万名乡村教师。由于农村教学条件相对落后,教学设备简陋,许多教师都不愿意留在农村学校。为破解难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清远市教育局制定了《清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6—2020年)》。《办法》从健全机制逐年补充年轻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建立制度每个教学点不少于2名教师、制定政策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加强培训提高山区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形成合力严禁抽调乡村教师到临时机构工作、落实待遇建立山区农村优秀教师激励机制等6方面。
《办法》还明确,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确保每个教学班不少于1名教师,每个教学点不少于2名教师。此外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向上级推荐评优评先对象时要向山区农村教师倾斜。落实好对在农村从教满25年以上的教师发放终身岗位津贴工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积极做好乡村学校教师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含从教30年国家荣誉证书和20年省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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