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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纪检监察创新方式方法 提高履职能力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5-09 20:22:58   作者:gdqy

清远纪检监察工作显成效

创新方式方法 提高履职能力

“对于问题线索,什么情况下运用第一种形态,什么情况下运用后面三种形态,都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和能力。有的地方已经进行制度性探索,如广东清远市正在制定《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列出39种谈话提醒情形,给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明确依据。”2016年5月《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对《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肯定,正是清远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探索的缩影。

2016年以来,清远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以深化改革引领纪检监察工作,以深化改革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检体制改革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共出台制度文件和工作方案20个。

随着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以党内法规制度为准绳,以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为抓手,以派驻、巡察监督等为经纬,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之笼越扎越紧,不能腐的效应初步显现。

实行责任清单制度

落实“两个责任”

“没想到,带不好班子也要被问责。”2016年,清远全市共追究主体责任15起21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许多领导干部切实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分量。

以往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作风靠开会,反腐败靠表态,被群众称为“雨过地皮湿”;有的地方和部门即使腐败案件频发也没人承担责任。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年多来,清远市纪委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开展约谈教育、细化责任清单、改进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党上下一起动手抓反腐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动力。

其中,以定责考责问责为抓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清远市纪委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的基础上,配套出台了《清远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及制定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通报曝光范围,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强化考核、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同时,以查办基层腐败案件为抓手,向基层传导压力。市纪委调整了全市农村线索排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包片包案及督导抽查制度,加大“七种线索”以及精准扶贫、基层换届方面问题的排查力度。2016年,全市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868条,立案5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3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强化组织创新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深化派驻改革,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通过组织制度创新,强化监督职能,真正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对此,清远各级纪委结合自身情况,在设立巡察组、派驻“点面”相结合、列席重要会议、监督决策等方面做了有效探索。

其中,阳山除了在全市率先成立巡察组外,还坚持按照“适当归类、整合力量”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实行执纪审查片区协作制和片区交叉办案制。目前,全县88个县直部门、13个乡镇均有派出纪检组。为了整合纪检组的力量,在不改变现有体制框架的情况下,将全县乡镇划分为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抽调乡镇纪委骨干充实力量,把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工作融入片区工作室,由县纪委常委挂片统筹,建立起管理互动、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基层案件查办片区协作运行工作新机制,这样便形成了“点与面”相结合的派出管理新模式。

而佛冈出台《中共佛冈县纪委关于深化落实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意见》、《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派驻监督。突出抓“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据统计,派出纪检组参加全县副科以上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共740多次,监督决策事项1570多项,决策事项多数集中于“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切实规范了权力运行。

强化上级纪委领导

落实“两个为主”要求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作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两个为主”进一步推动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清远市纪委扎实推进查办案件领导体制改革。一是调整了“双报告”的范围,市县两级纪委按对象级别确定“双报告”范围,乡镇一级要全部报告。2016年,清远市纪委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53条、立案报告19件,处分意见19件;县级纪委上报案件线索187件,立案报告和处分意见共77件;乡镇纪委按要求将线索情况全面上报。二是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报告内容的审核和指导。三是创新乡镇纪委办案方式,推广片区协作办案、交叉办案机制,通过组织方式创新推动基层纪律审查工作走内涵式发展。四是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科学评价,正在研究制定针对县(市、区)纪委的纪律审查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一系列改革,纪律审查工作更加有力,2016年,全市立案661件,同比增长19%。

同时,市纪委还认真执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的“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精神,清远市纪委于2015年制定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对县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提名和考察进行规范细化。在今年的县镇纪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两个为主”相关规定,严把入口关,提名5名县纪委书记人选,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选好带头人。严格执行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按规定提名考察了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市法院纪检组长人选。

探索基层大监督体制

增强基层监督执纪合力

在强化派驻监督机制改革的同时,清远通过开展市县两级巡察、建设“勤廉监督室”、依靠现代科技搭建预防腐败平台等方式手法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增强基层监督执纪合力。

其中,“勤廉监督室”的建设实现了基层监督常态化。目前在全市行政村(居)建立“勤廉监督室”1168个,配备人员588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