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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层次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报名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5-09 10:45:32   作者:gdqy

进入5月,清城区新一批小学生和初中生报名时间临近,高层次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报名?昨日,记者从清城区教育局获悉,为解决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后顾之忧,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就业环境,帮助清城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凡符合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可径直到清城区教育部门递交报名资料,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为子女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一、清远市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符合《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若干规定》(清发〔2012〕27号)条件并被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须携带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②市政府颁发《高级人才工作证》共两份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径直到清城区教育部门递交报名资料,清城区教育部门将根据《清远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要求,按就近从优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在清城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携带:①儿童出生证、②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③父母在清城区连续缴纳5年社保的有效证明、④连续居住5年的证明材料、⑤父母的居住证共五份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报读初中七年级的须携带:①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编制《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原在清城区内小学就读六年级的)或《在校证明》(原在清城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②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③父母在清城区连续缴纳5年社保的有效证明、④连续居住5年的证明材料、⑤父母的居住证共五份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小贴士

如想咨询相关报名情况可在工作日打这些电话咨询

  家长们如想咨询有关报名情况,可在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致电清城区教育部门或相关学校。

  咨询电话如下: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0763—3339007,横荷街0763—3373468,洲心街0763—3503742,东城街0763—3930257,源潭镇0763—3243060,石角镇0763—3202306,龙塘镇0763—3603602,飞来峡镇0763—3842917,清师附小0763—3331075,桥北小学0763—3320630,先锋小学0763—3334746,大观小学0763—3329256,进修实小0763—3313698,古城小学0763—3398833,后街小学0763—3152956,沙田小学0763—3810140,新三角小学0763—3363834,南埗小学0763—3857703,小市小学0763—3856865,凤鸣小学0763—3366239,凤翔小学0763—3116880,新北江小学0763—3633023,平安学校0763—3922074,飞来湖中学0763—3152955,松岗中学0763—3810822,清城中学0763—3151811,田家炳实验学校0763—3363246。

  ■教育政策、法规宣传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派位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规定: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