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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城内一年级和七年级登记报名八问八答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5-08 12:45:00   作者:gdqy

  一、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报名时须提交其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城内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的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哪些?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城内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是指:该房产产权清晰,受法律保护,可进行不动产登记,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具体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房产证;2.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和房产交易完税证明(已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的合同不作为合规材料)。

  二、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按什么顺序进行派位?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满足本学区户籍人口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依照: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政府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学区范围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顺序依次派位。

  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产权比重多少方被接受登记?

  不完全房产是指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的房产。法定监护人不完全房产的产权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以该房产到相关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四、今年5月26日(登记、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才进行购房或正式入住或办理户口迁移的,可否进行登记、报名?

  为及时、准确、合理、统筹安排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分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登记报名前,即2017年5月26日前完成办理购房、装修入住、户口迁入,登记报名结束后才购置房产、或正式入住、或迁入户口的,将不以该房产、户籍信息作为当年安排公办学位的依据。

  五、错过报名时间怎么办?

  清城区城内公办中小学接受咨询、登记、报名时间为:5月20日-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错过上述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可以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补登补报,但学位由清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而且不能保证在本片区学校就读,希望家长按时登记、报名。

  六、凤翔小学今年招生是否与去年一样,只招收学区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017年秋季凤翔小学的招生条件和2016年一样,只招收学区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属于凤翔小学学区范围内“住、户不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等情形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田家炳实验学校小学部或凤鸣小学报名,经核查,材料属实,将派位到报名学校。

  七、田家炳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2017年秋季可否申请入读凤翔小学?

  田家炳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内(不含新城东14号、16号区)的“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如确因法定监护人工作地点或家庭情况等特殊原因需入读凤翔小学的,可在5月27日至5月28日期间向田家炳实验学校小学部提出申请,经核查,材料属实后,清城区教育局将根据凤翔小学的报读人数、学位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处理。

  八、2011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小孩今年可否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59号)要求,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为2011年8月31日,即2011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小孩,今年将不接受其报名。  

  ■温馨提示  

  (一)家长须在学校验证时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对弄虚作假者,将不予安排公办学位,并报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将不予保留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学位。

  (四)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由于已有全国统一的学籍号,不得在其它学校申请报读一年级。

  (五)如有社会不法人员以帮助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为由向家长索要利益,希望各位家长千万别误听、误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咨询、投诉电话和地址  

  (一)咨询方式:可于5月5日下午后登陆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指南→清城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可拨打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可拨打清城区教育局咨询热线:0763—33390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也可前往清城区水关口15号教师进修学校一楼咨询点咨询。

  (二)清城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0763—3337028,清城区纪委监督电话:0763—393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