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邓俊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明波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洁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周艳云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卢扬奕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郝朝文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黄星任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潘钢鸣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梁红斌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颜伟强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苏碧映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邓有添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王瑶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苏永术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李慧玲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卢永坚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任命罗文雄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胡巧玲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罗立兵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奕东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钟莹莹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肖惠文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赵永华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谢伟诚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赖广鑫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培东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郑家驹为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审查庭副庭长;
免去刘永华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胡继定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苏永术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谢伟诚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奕东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瑶的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审查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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