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获悉,今年省下达给清远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4373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28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3995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3931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64套);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50户;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4650套公租房,到2017年底前分配率应达到90%,应分配入住数不少于4187套;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405套公租房,到2017年底前分配率应达到85%,应分配入住数不少于345套。
据悉,目前,该局已经将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地政府和市直属有关单位。同时要求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到6月底前实现进度60%以上,9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要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分配入住,尽量减少空置现象。要认真抓好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搞好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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