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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检察院出台方案 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5-04 16:39:07   作者:gdqy

日前,清远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清远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监督。通过走访社区村委,摸排影响换届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隐患,通过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矛盾化解、案件查办等方式,切实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据悉,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收集涉选信息线索,坚决查处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活动。围绕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一系列专题预防教育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农村走访巡访,及时查处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纪违法线索。严厉打击以违法手段破坏选举、妨碍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严肃惩治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借换届选举之机,贪污、挪用国家扶贫资金、国家专项支农惠农资金、集体征地补偿款等职务犯罪。

深入开展以“农村换届选举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干部和选民的民主法律意识,通过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开展专项预防与警示教育,引导有序竞选、纯洁参选;全市检察机关还将组织开展选后的廉政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新当选村(社区)干部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能力。

针对涉选举信访及申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强分析研判,从快处理,及时化解涉选矛盾纠纷。针对涉选案(事)件,全市检察机关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严厉打击破坏选举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严防不法分子插手破坏选举、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家族和宗族势力干预选举。全市检察机关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村(居)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竞争对手的刑事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努力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

工作方案要求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选举环境。为此,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职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办借换届选举之机贪污、挪用国家扶贫款、救济救灾款、国家惠农专项补贴款、土地征用补偿款等职务犯罪案件。

赫鹏翀 黄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