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英德市检察院在城中派出所成立英德首个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检察机关将通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侦查取证等方式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促进公安机关理性、文明、规范执法。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刑侦主体重心的下移,派出所在刑事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加强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不仅有助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更有助于人权保障。
“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主要是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引导侦查取证。”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阳介绍,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将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重点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并对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侦查加大跟踪力度;对派出所办案中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侦查手段的适用,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及侦查取证和未及时或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违法撤案等侦查活动的监督;注重通过提前介入侦查,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的建议。同时,强化对刑事侦查取证行为的监督,防范冤假错案。
阮阳表示,近期将分别在英东片的大镇派出所和英西片的浛洸派出所挂牌成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探索以点带面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对辖区内各派出所监督的全覆盖,确保检察监督职能发挥实效。
“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是检察机关自身丰富和完善法律监督职能的积极之举,也是把侦查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的创新之举。”英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朝本表示,公检两家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案件立案追诉和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标准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认识差异和实践问题,切实转变执法司法理念,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同时,要共同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协作,不断夯实证据意识,做到取证工作更加规范、指控犯罪更加严格、侦查监督更加具体、执法行为更加合乎标准,为建设幸福英德、和谐英德和平安英德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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