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日前,清远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学习会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主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臣生在会上传达了学习通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斌副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灶阳先后作了发言。
针对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刘祥福要求认真学习、深刻把握,要按照省委通知精神,迅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和搞“花架子”,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刘祥福要求,将检察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进行对标,寻找差距、补齐短板,深刻把握“三个支撑”,自觉对标“两个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依法打击各种犯罪,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提升检察监督工作实效和水平,开展好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刘祥福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宣传和理论阐释工作,围绕着“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开展专题研究,针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网络宣传,积极引导网上舆论,有效回应网民关切,形成网上舆论强势,切实增强宣传时效性和影响力。
文/图:赫鹏翀 黄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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