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迅速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宣传宣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该《方案》现已印发给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通过做实专栏专题、做大重点宣传、做优策划宣传、做强言论评论、做好网络宣传、做活社会宣传等方面,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氛围浓厚。
一是新闻宣传
根据统一安排,从4月12日起,清远日报社在头版开设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栏;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新闻》等重要新闻栏目及新媒体开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栏,连续刊播重要稿件,截至4月17日,清远市主要媒体共刊播相关新闻30多篇(次)。
二是新媒体宣传
通过市政府官方微信清远发布,无线清远、清远新闻网、清远日报网等市重点新媒体平台354个(包括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做好批示精神的网络宣传。
三是社会宣传
4月15日,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市区各重要场所已悬挂宣传标语。其中市政府办公大楼主楼悬挂横幅: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其他市直机关办公大楼通过横幅、LED显示屏等形式布置宣传标语。
四是宣讲工作
制定了宣讲工作方案,从市委党校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了市级宣讲团,并计划于4月17日至5月15期间,前往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进行宣讲,确保通过宣讲工作,使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入脑入心。
(素材来源:清远日报 无线清远 清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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