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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鼓励社会工作优先录用获得社工职业证书人员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4-11 15:35:14   作者:gdqy

市民政局近日印发通知,2016-2018年期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清远工作满一年且仍在工作的人员,将可获得800-1200元不等的奖励。同时鼓励各级、各部门在聘用社会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通过考试人员。

  获得中级社工师证书可获奖励1200元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为加强清远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扶持激励机制,推动清远市社会工作向专业化、本土化、精细化发展,市民政局近日印发《关于清远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施奖励方案》的通知,对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进行奖励。

  通知规定,受奖励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2016-2018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且按照市民政部门社工登记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和奖励的,在清远工作满一年且仍在清远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向市民政局或区县市民政局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公示之后,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获得社会工作师(中级)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奖励经费由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提留中安排。

  通知同时要求,鼓励各级、各部门在聘用社会工作人员时,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全市持证社工人数达1243人

  据了解,清远市社会工作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为提高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清远市从2014年实施了相关的奖励政策,此次通知正是这一政策延续。

  2013年以前,全市注册的专业社工组织仅有3个,截至2016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登记成立的专业社工机构一共有35家,其中在清远市注册的有17家,服务领域涵盖了老年人社会工作、残障人士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等多个领域。清远市持证社工人数也在迅速增加,2014年底有社工证人数304人,目前清远市现有机构社工持证人数已达116人,全市持证社工总人数已达1243人。

  据了解,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为: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为: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另据了解,2017年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已经截止,考试时间为今年6月17-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