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0日起,清远市地理标志产品连山大米省地方标准将正式实施。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省质监局日前印发公告,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连山大米》省地方标准,该标准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省级地方标准。
“连山大米省地方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有利于提升连山大米的品牌价值。”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连山大米”已有600多年的种植生产加工历史,因其凭借连山县内独特的气候、地质条件,品质优良,更因其米粒饱满、色泽晶莹玉白通透,煮出来的饭富有光泽、柔而不粘,冷却不硬不回生等而著称。近年来,“连山大米”产品品牌分别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成果奖、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银奖、第三届中国华南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金奖等奖项,产品远销到珠三角等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于2012年开始申报“连山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3年12月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技术审查,2014年5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告,“连山大米”获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此次省地方标准的发布,还有利于提升连山县特色产品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及产业结构调整。”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省地方标准规定了“连山大米”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以及产地自然环境、品种、栽培管理、加工工艺、加工过程卫生等方面,将为连山大米生产、销售、检验和质量保证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依据,促进连山大米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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