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下达544万元专项资金 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发放伙食补助
笔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减轻农村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2017年,清远市财政下达专项资金544万元,计划对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1.8万名符合条件的中小学住宿生发放伙食补助。
清远市政府从2013年起在全市6个县(市、区)(不含已由省政府实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连山、连南两个少数民族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计划,受助范围包括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乡镇及农村的公办小学住宿生及初中住宿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控制在住宿生的20%以内),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
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与学校将严格把关,按规定进行公示和支付资金,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伙食补助工作顺利实施。
>>上一篇:清城1500亩茶园喜摘“明前茶” “黄金芽”1000元/斤
>>下一篇:女子被困传销窝点 高空抛出“救命”钱 终获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