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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原政协副主席黄仲强涉嫌受贿案开庭 被控受贿7次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4-06 09:51:59   作者:gdqy

清远日报讯 记者樊乾 通讯员清纪宣 清城纪宣 源潭腐败窝案露出冰山一角。上月31日上午,清城区原政协副主席黄仲强涉嫌受贿案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检方指控,黄仲强在担任源潭镇党委书记期间,三年内受贿七次,共计166万元、30万港币,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现场,市纪委、清城区纪委联合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清城区住建系统以及各街镇分管城建规划工作的党员干部共计44人进行旁听。

看守所度过50岁生日

去年5月,清远市纪委通报称:清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黄仲强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同年8月,黄仲强被“双开”,相关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9月8日,黄仲强在看守所度过了自己的50岁生日。

民警出身的黄仲强不可谓不知法。1987年参加工作后,他在公安系统一干就是21年,不仅在飞霞、龙塘、横荷、小市等多个派出所拥有任职经历,还担任过横荷派出所、小市派出所所长,清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等职务。

2011年,45岁的黄仲强升任源潭镇党委书记,主政源潭4年后,2015年2月当选为清城区政协副主席。

因所涉案情重大、复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曾两次延长审查期限。检方认为,黄仲强在担任源潭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清远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单位及工程承建商提供帮助。2012年至2014年间,先后收受7家单位及个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66万元、港币30万元。

“涉案数额巨大。”检方认为黄仲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写下3000字悔过书 委托辩护人做减刑辩护

近3个小时的庭审中,黄仲强始终垂着头,握着拳,仅在中途休息的短暂时间内,望着旁听席内的子女进行“无声的交流。”

与黄仲强的亲属们一样眉头紧锁的还有前来旁听的党员干部们,当天,清城区住建系统以及各街镇分管城建规划工作的党员干部共计44人参加了旁听。这批人中,不乏黄仲强的同事和旧友。

黄仲强在总结陈述中称愿服从法院的判决,同时他后悔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未做到一名共产党人应有的廉洁自律准则,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案情、积极退还赃款,最后他恳请法庭从轻从宽处理。案发后,黄仲强已退回120万元赃款,并写下近3000字的悔过书称“悔不当初,愿痛改前非。”

黄仲强的辩护人当庭指出,在部分指控中,被告人是否利用职权为有关人员谋得利益值得商榷。此外,被告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情形,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已退缴大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良好,应从轻判罚。

现场质证、辩论以及最终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清远市纪委: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公开庭审,是清远市纪委警示教育创新的又一载体。清远市纪委通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将警示教育课堂移到法庭,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案件庭审,切实发挥“零距离”旁听庭审的警示和预防作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使庭审旁听活动成为全市纪律教育学习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始终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