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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优化市区红绿灯建设维护管理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12-23 10:35:02   作者:李志杰

2014年12月22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之一便是研究讨论,如何优化市区红绿灯建设维护管理。

市长江凌,副市长刘柏洪、贝冰等多位市领导感叹,“虽然是一个小小的红绿灯问题,但管理却存在那么多问题,多位领导出面协调过还一直没有落实解决”。此前,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关问题,而市委书记葛长伟也就此作过批示。

现状:市区红绿灯建设管理存规划设置不一等“七宗罪” 2000米路段设5个红绿灯

现时市区共有红绿灯102个,清城区74个、清新区28个。当中,清城区有53个由城区交警部门养护,清新区的28个由清新交警部门养护,其余23个未交予交警部门养护。

会上,清城区汇报称,当前市区交通信号灯(即红绿灯)规划建设和管理存在6个方面的问题。

问题1:2000米路段设5个红绿灯

长期以来,市规划部门缺乏对市区路网进行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规划,造成交通标志、信号灯设置等没有政策依据,在规划建设交通设施中没有清晰的指引。红绿灯规划、设计、建设整个过程只是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实施,并没有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协商机制,更没有直接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交警部门协同参与调研。

例如,规划部门在一短短2000米的路段,就设置了5个灯控路口,每个平均相隔仅400米。而根据交通法规,红绿灯之间的距离必须超过500米。

问题2:建设主体不一 曾4次变更

市区交通信号灯的建设与管理主体单位曾多次变更。

2008年前,由市规划局统一负责建设与管理;2009年,由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其中小市范围由市政工程维修处管理,成立公用事业局之后,逐步外包。广清大道范围由市交通开发建设公司负责建设与管理。各镇按属地原则负责建设与管理;2012年,市区小市范围由市城综局管理,旧城区范围由城区管理。

目前,市区范围内新建道路部分由市代建局负责建设,部分由新区建设指挥部或其他业主单位负责建设,但已建成道路没有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建设。市、区之间,相关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都不愿意当承建主体。

问题3:设备标准“五花八门,乱象繁生”

目前,市区道路主要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多在2003年前后建设,品牌众多、设备老旧、功能单一;而近年来建设的交通信号灯虽然符合规范,亦存在样式众多、标式各异问题。

究其原因是长期以来对交通信号灯的设置缺乏“整体规划,统一标准”。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建议、提案中称之为“五花八门,乱象繁生”。

问题4:路口建设不一

由于历史原因,市区中心区域现有大量灯控路口规划设计不合理、不规范,表现在:一是不少路口存在一侧路口设置渠化匝道,另一侧路口没有对应设置的问题,如人民一路与静福路交叉路口;二是大部分灯控路口没有设置渠化匝道和行人安全岛;三是渠化路口存在匝道口距离直行停止线距离过近,未能有效快速分流右转车流,造成交通拥堵。目前,市区正对主要道路交通黑点进行整治,就是主要解决这个问题。

问题5:74座红绿灯仅一半有电子警察

红绿灯建设标准不一也造成了交通管理的困惑。清城区交警部门称,目前清城区内的74座红绿灯,只有35个建有高清电子警察,能抓拍各种交通违法情况,但其余的39个并未装有,这也直接造成市区内汽车闯红灯现象频发。同时,也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难题。

问题:6:项目建设程序繁,需时约175日

根据目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流程,中间有7道程序,审批手续繁多,审批时间漫长,要新建一个红绿灯从勘察到完成,预计约175日。

而在具体实施过程,因涉及建设资金来源和规划审批问题,所需时间或更长。以清城中学门口,即连江西路与永安街交汇处增设红绿灯为例,2013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增设红绿灯,2014年3月市领导提出要在5月份前完成安装,但到近期才落实。

问题7:管理保障不清晰

目前,清城区的74个红绿灯有58个由区公安交警部门接管。除此之外,在新旧城区已建成的多个红绿灯,尚未验收移交管理,面临着移交管理和经费保障的问题。

正副市长感叹“问题多”

事实上,市区红绿灯的建设管理早已引起了市领导们的关注。

“尽管看起来这是一件小事,但是里面涉及很多问题,几个领导都曾牵头去做过,人大也关注。”市长江凌说。

“我当时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红绿灯,从建设管理上存在这么多问题,开了很多次协调会,还一直没有落实解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贝冰也发出感叹。

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刘柏洪说,此前他也专门为此协调解决过,“这个事情说复杂也不复杂,说不复杂也复杂。”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认为,这一问题其实就是红绿灯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问题。

举措:优化审批流程和属地管理

针对市区红绿灯设置、管理存在的多种问题,本次会上通过了《关于优化市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建设、维护管理的四条措施》。

今后,交通信号灯设置将以市城管委为主体,建立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城市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规划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市区路网进行科学、合理、可行性的交通规划。同时,明确建设主体,所有管理和建设职能都下放到清城区和清新区,并优化审批流程后预计时间约为47-53天,较现时建设流程缩短120-126天。

此外,新措施中还包括了完善群众投诉机制,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路段及路口,清城区、清新区交警部门将设立投诉热线、网络投诉平台等,如需增设交通信号灯则由交警部门向建设部门反映,相关建设主体根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优先考虑增设交通信号灯。

对此,江凌表示,关于红绿灯建设管理的相关事项,市里要下放给清城、清新两区,尤其是清城区,以后处理市、区的基本原则,“能够放的事项,就尽量下放”。

同时,江凌建议市交警部门,参照广州,对市区所有红绿灯建设和运营的标准进行统一,“比如有些是左转和直行同时放,有些独立放行的,五花八门,你们最好去调研一下,最好把它们统一起来”。此外,要对市区红绿灯建设做长远规划,再根据年度情况,分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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