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下午,市委召开六届第101次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精神和全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讨论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市委书记葛长伟主持会议。 强化责任意识,完成中央和省交给清远的试点任务 会议指出,完善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我市从2012年开始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至2014年有几个节点性事件:2014年4月,中央农办把清远确定为农村综合改革的联系点;2014年7月,省委召开座谈会,胡春华书记明确要求把清远作为粤东西北地区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的一个试点;2014年11月,农业部等13个部委批复将清远列为第二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点的任务是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村民自治试点;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充分说明我市两年来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的探索完全符合中央精神。由此,推进和完善我市的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是我市结合实际的主动探索,更是中央和省赋予清远的使命。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中央和省交给清远的任务。 尊重群众意愿,既是经验也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会议要求,完善和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要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2013年工作重点是推进“三个重心下移”,2014年要重点推进“三个整合”。这两项工作实际是农村综合改革的两大任务:一个是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一个是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特别是探索怎样在坚持农村土地和农村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完善统分结合的农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市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两大任务来有序推进。目前通过“三个重心下移”,基本把农村基层的架构搭建起来了,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三个重心下移”,使新成立起来的农村基层党支部、村民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真正发挥作用,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和涉农服务平台整合。 会议强调,完善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尊重群众意愿。这既是我市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经验,也是下一步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的两大任务,其基本路径是问题导向。要通过对阻碍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的探索,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这也是我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取得比较好成效的成功经验。今后在工作推进中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尊重群众意愿,避免简单化和盲目冒进。 坚持少说多干,实实在在让清远农民得好处 会议强调,完善和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基层责任。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还存在两头热、中间偏冷的情况,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的群众非常拥护,但是一些县、镇干部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同时要落实基层责任,把县、镇干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上下合力共同推进。 会议指出,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地域差异较大,要坚持少说多干,在完成试点任务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实实在在让全市农民得到好处,让农村面貌得到改变。在此基础上,争取为全国、全省提供经验。 会议研究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该办法草案明确了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有利于从制度建设上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该办法草案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发布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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