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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12-11 09:40:15   作者:李志杰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四周年。为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清远市质监局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参加清远市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12月4日上午参加了在清城区中山公园举行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全市共有60家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中,清远市质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重点宣传了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新规定,现场向群众派发了近200册宣传单张和小册子,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余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14年度全省普法考试。由于这是首次开展无纸化学法考试,考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共58人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修养,巩固普法成效,顺利通过普法考试。

三是深入宣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召开了局务扩大会议,组织市局机关副科以上干部、两所班子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及省、市传达大会精神,要求全市系统干部职工把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学法用法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设一支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作风过硬的质监队伍。

据悉,佛冈县质监局12月4日在县人民公园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现场进行质监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活动现场接受市民的咨询,并向市民发放《产品质量维权服务指南》、《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宣传资料,受到群众的欢迎。

(市局法规科、佛风局供稿撰稿人:郑粤琦 罗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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