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我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县(市、区)7个、省教育强镇(街、乡)71个。目前我市教育强县数占比87.5%,教育强镇数占比85%。这是我市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来教育事业取得的一个成绩。 2010年开始,我市重点在教育和医疗卫生两个领域着手,全面开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四年来,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2014年6月,我市与江门、阳江等城市一起,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公共服务均等化成本届政府三项基本使命之一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我市一直在探索。清远本届政府曾对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了三项基本使命,其中一项就是“从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入手,促进区域发展的协调”。 从实施情况来看,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并从教育和医疗卫生两方面实行重点突破,经过努力,生态发展区的教育和医疗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全市的整体水平也稳步提高。特别是教育水平大幅提升,高考重本和大专上线率的增长幅度居全省首位,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实现了从净流出转向净流入。2014年8月,我市正式获评“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成为继梅州之后的非珠三角地区教育强市。 此外,我市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医院资金的监管,改变以往医疗主要靠医院自我积累发展的做法,努力恢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同时,我市通过建立“差异化”的机制来解决“不平衡”的问题:差异化的资金分配机制。市财政近三年统筹安排1.63亿元安排生态补偿资金用于生态发展区,并通过差异化配套财政资金的方式减轻生态发展区的配套压力;差异化的考核机制,例如提高生态发展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引导生态发展区将更多的财力和精力用于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9月11日,我市出台了《清远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将我市开展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分为10个专题进行细分推行。 我市成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 2010年开始,我市即开始试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2010年,我市出台了《清远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办法(2010-2020年)》,拉开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的序幕。 之后,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16年,清远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珠三角地区平均水平的80%以上,清远北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南部地区平均水平的80%以上。 以该文件为总的大纲,我市还出台了《清远市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清远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等方案,用以指导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多项政策的推动下,清远首先在财政上予以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开展。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78.6亿元,同比增加支出12.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4%,同比提高了4.2个百分点。 2014年的两会上,江凌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改善发展条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起,被列入了本届政府三项使命之一。2014年6月,我市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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